“铜陵市某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本院授权某律所律师前往你处调查收集证据……后附律师执业证证号”。这是郊区法院给律师发放的一份调查令。
调查令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行调查取证难以获得相关证据时,经申请并获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其代理律师向接受调查人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文书。自2013年9月开始实施调查令以来,郊区法院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的作用,维护司法公正,对当事人提出的调查令申请严格审查,符合规定的及时发放调查令,以便案件代理律师能尽快调查收集证据。目前郊区法院已发放调查令8份。
实施调查令制度,有助于破解律师取证难问题,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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