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郊区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被告人史某某被以危险驾驶罪一审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是郊区法院受理的首例超载入刑案件。
2016年2月9日11时许,被告人史某某驾驶一公路客运普通客车由铜陵至枞阳,在铜陵大桥收费站被交警查获,该车核定载客25人,当天实际载客66人,超员41人。郊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某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在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