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郊区法院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机构: 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6-03-14 【打印】
 

近日,在市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郊区法院执行局被市中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早在2015年初,郊区法院就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了岗位目标任务,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将具体任务量化分解到具体承办人,形成以承办人为元素,统一协调新的管理模式,做到人尽其职,物尽其用。并把承办人承办案件执结率、执结天数、完成全年任务数比例、信访、投诉、完成调研数纳入统一考核,表扬先进,激励后进,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强抓落实,使一些重大、疑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郊区法院执行局还结合实际情况,创新执行方法,因案制宜,依法正确采取强制措施,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并开通全国法院“总对总”查控系统,设置专人、专机、专室,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大对被执行人银行财产的查控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2015年,共对39人和5个企业上传了全国法院执行信息网失信名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很大程度上化解了“执行难”的问题,震慑被执行人的作用是较为明显的。2015年,郊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80件,执结484件,执结率83%,全年收案标的15922万元,结案标的12362万元,标的到位率94%

在本次会议上,郊区法院邢东锋被授予全市法院“先进个人”、王娇燕被授予“办案能手”、汪江波被授予“调解能手”称号。2015年,郊区法院还获得了省级表彰,被授予“全省法院2014—2015年度规范化诉讼服务中心”、唐杏被授予“全省法院办案能手”、常乃贵被授予“全省法院双拥涉军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王娇燕被授予“全省法院开展千名女法官百场普法行 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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