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表彰大会,表彰全省先进法院、办案能手,我院民一庭法官唐杏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
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是民事法官的追求。唐杏2013年4月自池州选调至郊区法院,一直在民一庭。民一庭受理的基本是家长里短的事情,调解能有效的化解纠纷当事人的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民一庭的审判工作中,唐杏克服孩子小、离家远的困难,2年多时间共审理各类民事案件230件,其中有近半数案件是调解撤诉的。
这次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的称号,也是组织上对唐杏审判工作的肯定,相信她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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