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卫计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医养一体服务工作的文件精神,郊区卫生局布署早、行动早、落实早,加大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医养一体化服务工作。
区卫生局要求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村、居委会)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合作,逐步与老年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各基层医疗机构整合利用现有医疗资源,在挂号、就诊、收费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定期到辖区养老机构坐诊或巡诊,对需要门诊或住院的老年人,优先安排就诊或住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同时,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
通过健康养生的大力宣传以及各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服务能力的不断提高,争取在2015年底,有2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医养一体化服务工作;到2020年,全区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开展医养一体化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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