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经郊区见义勇为理事会核查、评审,拟对张杰、李明救助1名落水人员的先进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一、个人基本信息
张杰,男,汉族,1972年11月出生,系铜陵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驾驶员。 李明,男,汉族,1972年5月出生,系铜能电力有限公司车队驾驶员。
二、主要事迹
2026年5月2日7时50分许,张杰、李明在普济圩四分场五队排灌站附近垂钓时,发现有人落水。7时54分张杰立即报警,二人分工施救。事发地泥泞湿滑、且水下情况复杂,施救风险极大。张杰试探下水牵拉落水昏迷的周某,李明用渔具辅助拉拽,合力将周某救上岸。上岸后,张杰运用自学的急救知识,把周某调整为侧卧位,清理呼吸道异物积水,随后实施心肺复苏,施救2~3分钟后周某恢复微弱意识,张杰不顾体力消耗,持续心肺复苏20余分钟,牢牢抓住生命黄金救援时间,为医护到场救治争取宝贵时机。
本次公示自2026年10月14日—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向郊区见义勇为促进会反映。电话:0562—2897186,地址:郊区政府主楼9006办公室。
铜陵市郊区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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