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悦”,因和而悦、悦而达和。郊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高效践行礼-法-和-悦的“和悦工作四步法”,努力擦亮“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金色名片。2月27日,江北法庭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两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在古某为安徽某公司提供劳务受伤的案件中,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及时联系双方了解案情,看是否有调解可能。即使双方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仍以礼相待,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用温和态度争取当事人信任。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在章某受雇于某养殖公司,打药水时被热碱液烧伤的案件中。承办法官数次电话联系双方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到养殖公司的实际经济情况和支付能力,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现场组织调解,平衡双方利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以“悦”为目标,两起案件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促成了“人和事和”。(张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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