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更好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郊区检察院积极践行阳光司法,不断丰富形式载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16件次。 一是自觉提升工作站位。持续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深度融合,常态化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将外部监督的“推动力”转化为检察工作发展的“生产力”,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丰富监督载体形式。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常态化监督检察官出庭公诉、案件质量评查、公开听证等办案活动,对平时涉及较少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制发检察建议等工作,也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参与,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落实“监督方式”全覆盖,不断拓宽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推动检察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三是强化接受监督实效。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办案阶段性进展、专项行动情况,并听取其意见建议,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及时掌握检察工作动态,有效提升接受监督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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