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本案件不出仓,执行工作不停止。炎炎夏日,郊区法院执行人员继续“拼团”,调转方向,一路向东,来到“红船”革命圣地—浙江省嘉兴市,执行一起四年未执行到位的终本案件。 
2020年,因被执行人拒不向申请人支付30多万的欠款,申请人向郊区法院申请执行,后经过法院执行,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财产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随后的时间里,案件承办人从未放弃寻找被执行人及其有关财产,每个节日依旧上门查找被执行人,每年也向公安部门上报“联控”措施。但一直未发现被执行人的下落。 
2024年6月,经法院和申请人的蹲点摸排,发现被执行人经常出现在平湖市某农贸市场售卖鸡蛋,并掌握了被执行人在该农贸市场的出现规律。6月18日,郊区法院执行人员赶往嘉兴平湖市,在平湖市法院的配合下,制定了异地拘传方案,于6月19日早晨,冒雨将被执行人由农贸市场拘传至平湖市法院。面对跨省而来的执行人员,被执行人很是惊讶,以为自己不回老家,四年过去了,大家都会忘记这个案件。想不到四年后的今天,执行人员冒着大雨找到了他。即使如此,被执行人还是不改“老赖”面目,继续陈述四年前的一套说辞,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只能慢慢偿还。试图再一次使用“拖延战术”逃避法院执行。针对被执行人的态度,执行人员在释法明理无效后,立即将被行人送往医院进行拘留体检,在司法拘留前的准备工作结束后,被执行人眼看自己“戏法”不奏效,自己今天如果不还钱,肯定要被司法拘留。于是自己开始借钱,一次性支付了30万元,申请人放弃部分利息后,本案全部执行完毕,四年未了结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该案也顺利“终本出仓”。 本次执行前往浙江嘉兴,是“红船精神”激励着执行一线的干警,执行干警将继续牢记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以“如我在执”的工作作风和持之以恒的决心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蒋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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