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三个基本特征: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 3、“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 1、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等旗号,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等为幌子,以考察、旅游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2、借助销售保健品、化妆品等,实际上是利用拉人头,以人头数量计算报酬的传销骗局。 3、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4、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 5、打着以“消费养老”、“以房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欺骗善良的老年群体上当受骗,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四个关键词防范传销 一是要“理智清醒”。如果接到身在外地的亲人、亲戚、朋友、同学、同事以电话、微信 QQ等方式邀你前去合伙做生意、开发大项目,务必要弄清楚对方的真实状况,想想对方是否在从事传销,不要被对方的热情和许诺蒙蔽而轻易前往,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 二是要“咨询请教”。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经济政策等,多向有法律知识的人请教,向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咨询,多了解传销的一些惯用的套路,帮助自己识别传销远离传销。 三是要“搜集证据”。如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证据。包括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等相关证据线索,这些证据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还可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及时举报”。如果你发现了传销行为,或你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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