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郊区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财产损害赔偿产生的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被告即时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原被告双方因日常琐事发生矛盾,被告损坏了原告家里的部分财物。原告打算诉至法院。 获悉此事后,考虑到该矛盾系街坊邻居日常争执引起,若能够妥善化解可以促进双方和睦相处。承办法官秉持着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的理念,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多年办案经验,结合当事人诉求,通过以案说法、分析利弊、释法明理等,就该案件提出了调解意见。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纠纷就此化解。(郊区法院 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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