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喜报频传。近日,郊区法院被铜陵市郊区区委区政府授予2023年风险处置“骏马奖”。 2023年,郊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绷防范化解风险这根弦,拧紧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风险处置工作落细落实、成效显著,在金融风险处置攻坚和府院联动一揽子化解企业债务等方面,获得铜陵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刚柔并济推动涉金融执行攻坚 
金融债务案件大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大、当事人较多,倘若处置不当,容易影响区域经济发展。郊区法院受理的此类执行案件,普遍存在担保关系杂乱,抵(质)押物类型多样,抵押(质)权设立不规范,被执行人难寻踪等情况,执行到位难度较高。 
面对困难挑战,郊区法院敢于“啃硬骨头”,妥善处理好雷霆强力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一方面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好用足强制措施:将执行工作与院警务保障联动,实现“执行110”快速反应、精准发力。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中,2名被执行人名下有不动产和现金账户,具备还款能力,然其恶意逃避、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郊区法院在依法冻结其财产后,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另一方面坚持“放水养鱼”理念,帮助恢复“造血”能力:综合考虑被执行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和还款积极性,探索推行返租经营、以物抵债等偿债方式,引导达成还款方案,帮助继续生产经营并稳定偿债。例如,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经营的某酒店涉案标的约140万元,考虑到后续经营需要,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由被执行人先期偿还50万元后,每月按时偿还10万元,目前已履行到位。 自2023年开展涉金融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以来,郊区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51件,开展集中行动14次,出警逾三百人次,拘传被执行人逾50人次,司法拘留12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办2人,执行到位超1600万元,工作成效在全市县区法院中尤为突出。 二、府院联动推进破产案件办理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往往融合股权纠纷、劳动报酬纠纷、管理纠纷、借贷纠纷等多类型纠纷于一体,牵涉多方利益,极易形成“综合征”。也正是由于“病因复杂”,办案难度较大,只有充分运用“府院联动”这一“灵丹妙药”,才能让破产案件及其衍生的各类问题得到彻底解决。2023年,郊区法院联合区政府,妥善办结铜陵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工贸公司”)破产案件就是一则有力证明。 
2013年至2016年,该工贸公司资金链断裂,工程项目“烂尾”,债务无法偿还,多名承包人和大批工人先后到法院起诉。2022年,郊区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时便提前介入矛盾化解: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积极与政府职能部门精准会商,实时通报办案情况,针对性提供法律意见。同时,郊区法院从资产权属、偿债比例、各债权人利益诉求等方面,详细制定工作方案:联合区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对接多家债权人企业,依法合理确定清偿顺位;摸排项目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将工资全部纳入优先债权。2023年4月,郊区法院依法宣告该工贸公司破产,清理其债务合计约9200万元,盘活资产价值合计约4100万元,处置8栋建筑物、2处混凝土地坪等厂房设施合计约63800平方米,为100多名职工和农民工全额发放工资。府院携手盘活闲置资产,合力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去年以来,郊区法院共办结破产案件29件,清理企业债务25.5亿元,盘活资产0.912亿元,释放土地7.15万平方米、厂房7.01万平方米,实现重新就业50余人,帮助4家仍有市场潜力的负债企业依法重整。 三、靠前服务纵深推进诉源治理 
助力实现基层善治的关键点在于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特别是当前信息化趋势愈发蓬勃,群众纠纷往往呈现出多方利益相互交织的样态,解决纠纷更要回归法治轨道。郊区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推进司法服务抵边到底,在“零距离”接触中,及时将矛盾风险化解于萌芽末梢。 以巩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郊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等方面的“桥头堡”作用。2023年底,辖区江北法庭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联动,妥善化解了一起涉及某高速项目部50名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有效避免了群体成讼的风险;对部分群众而言,有维权要求而无维权能力,有法定权利却不清楚伸张途径,极易导致矛盾发酵升级。对此,郊区法院还设立了4个法官工作站,组织法院干警常态化入驻,提供“近在家门口”的调解、接访、答疑等服务。同时,在灰河乡协助创建2个“无讼示范村”,充分调动当地乡贤、热心村民等参与解纷,有效降低诉讼程序的“入口流量”;此外,郊区法院坚持把精准制发司法建议作为服务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以司法建议“良方”靶向聚焦社会治理的短板弱项。2023年,郊区法院制发司法建议7份,涵盖扫黑除恶、调查取证、公诉程序、金融纠纷、交通事故、医疗民生等方面,相关单位全部采纳。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消除隐患。 
连续两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骏马奖”,既是肯定,更是鞭策。郊区法院将持续拓宽工作覆盖面,创新丰富服务载体,埋头苦干锐意进取,将法治力量充分融入基层治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郊区法院 马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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