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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多一步 解纷快一分 ——铜陵郊区法院司法确认工作小记
 
发布机构: 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3-09-05 【打印】

多问一句  多想一层

“您这个案件事实比较清楚,法律关系也相对简单,您这边有意向进行诉前调解吗”“调解之后,我院马上为调解书办理司法确认,您可以先准备这些材料……”郊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详细解释司法确认的工作流程。

司法确认,是指:纠纷经具备调解职能的非法院组织调解、达成的类似民事合同的协议,在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法律效力的法院工作制度。司法确认是法院依法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的一种坚实保障,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已然获得强制执行力,可以得到法院的有效执行。

可见,司法确认与诉前调解密切相关。从郊区法院立案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刚来院时并不排斥诉前调解,只是不清楚调解与“打官司”的异同、调解的详细流程、需要什么材料、后续权益如何保障等等——如果办案人员不能在当事人刚刚到院申请立案时就以专业的表达、细致的态度、耐心的解释争取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理解和信任,则若后续再行调解就极易造成误解、引发抵触情绪,让当事人误以为法院是在“打圆场”。因此,务必要自一开始就根据当事人纠纷类型和详情,恰当地导向诉前调解程序,阐明其结果可经司法确认获得与判决书同等效力,并提前告知基本流程、所需材料等等,以消解当事人的不确定感。

同一起纠纷,立案时多想一层、多讲一句,或许就能更加顺畅地导向多元解纷进程,以更高效便捷的方式办群众满意的案件。截至目前,郊区法院2023年用心办结141件针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小事办好  小事办快

比之于“打官司”,调解达成后所要实施的司法确认似乎可称为“小事”:更快、更简洁、无需上法庭、经济成本更低。然“小事”亦不可敷衍,法院执法办案的质效究竟如何往往更直观地体现于所谓的“细枝末节”。妥善办理司法确认、让当事人愿意接受多元解纷办案方式,其实践的关键主要在于两点:

——保障“前端”调解的工作质量。

“法官帮我们申请调解,一直陪我们直到签协议,我们很放心”一位工人如是说,他是27名工人讨薪系列纠纷的原告之一。考虑到涉案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在原被告同意诉前调解后,郊区法院当即组织3名法官全程陪同指导:帮助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调解中协助调解员妥善调处双方矛盾、平衡工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最终双方签订协议并申请办理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不是“无根之水”,其具体指向是调解结果——倘若调解随意、结果失衡,当事人作出的判断决定与真实意思相左、与公平正义相悖,其规模和质效都缺乏保障,那么司法确认就只能是镜花水月。保障调解质量需要充分调动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的合力:法院会适时介入调解过程、提供必要场所和办公设施等相关服务,法官则对纠纷进行中立评价、积极配合调解员工作或给予必要指导,进而提升群众对多元解纷方式的接受度和信任感。

——提早着手司法确认的准备工作。

“您二位带着之前给您说明的材料直接来诉讼服务中心就可以了,到时我们也会帮您填写申请”,郊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与当事人电话沟通。在当事双方准备签订调解协议时,承办法官一次性讲明办理司法确认应当提交的材料,并手把手指导填写申请表格。到院20多分钟即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当事人意满而归。

提前向当事人阐明司法确认的便捷性等优势,一旦双方达成签订调解协议的意向,只需当事人表示同意,承办法官即可指导其填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核对材料信息,全面审查协议中的所有内容,确保形式要素准确完整以及双方权利的处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有问题则第一时间反馈补充或修改。基本做到司法确认和诉前调解同频推进、环环相扣,竭力避免因衔接不畅、工作迟滞而可能催生的新分歧。

向外求证  向前一步

“您好好休息,我们来看看您,也是当面和您确认一下调解协议的情况……”承办法官前往当事人家中、与患病卧床的老人面对面沟通司法确认的具体事项,让老人放心休养;老人紧紧拉着法官的手诉说自己的境遇。如何让司法确认办的更有“人情味”、更让当事人信服认可,承办法官们尽心求索始终不懈。

每有当事人来法院申请办理司法确认,承办法官均会对其进行实质审查并再三琢磨:双方是否出于自愿及真实意思表示,是否有损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等等。实践中,这些求证过程并不局限于法庭场所,证明材料也不仅仅是当事人言语或书面证据,承办法官往往会前往实地:当事人家中、工厂、公司,去走访、去查验、去求证,让群众看得见法官现场工作,让承办法官自己对调解协议文本内容有更直观清晰的感受,增强依法办理司法确认的底气。不要被“困”在法院的“壳”里,走出法庭开展实地调查考证不仅是“实事求是”的本质要求,也是“司法为民”的题中之义。

前不久,郊区法院下辖的江北人民法庭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而司法确认恰是江北人民法庭扎实开展的亮点工作之一——这是对郊区法院司法为民工作阶段性成效的认可与鼓励。以此契机,郊区法院将继续在如何更好地办理司法确认上着力全新探索。( 郊区法院  马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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