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午,郊区法院江北人民法庭通过“午间法庭”、结合使用“云上法庭”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 2020年,原告瞿某为被告孙某提供劳务。同年,孙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瞿某陆续借款17万元,约定借款和劳务费用于当年春节前一并付清。然而孙某既未依约支付所欠劳务费用,也未偿还借款,瞿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由于被告身处外地且工作繁忙。为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充分利用“午间法庭”、以线上方式组织双方调解,最终达成和解。 “午间法庭”突破常规工作时间的限制,结合“云上法庭”的灵活使用,极大拓展了法院工作的延伸面,实现精准对接群众需求,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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