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界定鉴定范围并查明案情,9月2日,郊区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同鉴定人员到铜陵郊区工贸园现场勘验,力求快速、有效、客观、公正的化解纠纷。 2016年,铜陵某公司将案涉工程发包给池州某公司,池州某公司将该工程部分项目分包给胡某某。2022年,胡某某诉至法院,称其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因双方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原告申请对案涉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勘验当日,双方对原告实际施工范围再次发生争议,经法院现场指导,告知双方虚假陈述将可能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当场解决了该项争议点。鉴定人员对案涉项目进行了认真测量、记录,为该案作出准确的鉴定意见打下了基础。 近年来,郊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依法借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重勘察、多走访,注重能动司法,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撰稿人:王琪(郊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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