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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河乡司法确认工作成效明显
 
发布机构: 灰河乡综治办 发布时间:2017-05-03 【打印】

灰河乡政法委通过建立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切实增强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为纠纷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同时促进了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2017年以来,我乡通过司法确认机制,成功解决了铜陵市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村民工资、承包金纠纷和灰河村村民委员会往年欠款等矛盾纠纷。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乡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的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的决策,指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同时加强综治办、司法所、法庭、各调解委员会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连接,使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可以更好的发挥功效。

二、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使之更具操作性。当事人在综治办、司法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然后向法院申请备案,并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三、简化诉讼程序,为当事人免诉讼费用。通过司法确认的开展,提高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纠纷的解决,同时为纠纷当事人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更重要的是通过司法确认这种方式,将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赋予了法律效力,使当事人的纠纷得到根本性解决,避免了当事人的反悔,确保调解成果不会付之东流,从而防止调解—反悔—再调解—再反悔这种反复调解现象发生。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把纠纷平息在基层,同时避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司法确认成效显著,深受当事人欢迎。如铜陵市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村民工资、承包金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铜陵君德信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所欠2015年和2016年土地承包金分别于2017730日前和2017930日前付清,所欠2013年和2014年村协调费于20171231日前付清;灰河村村民委员会往年欠款,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灰河村民委员会所欠相关款项分别于20171231日前和20181231日前付清。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因司法诉讼产生的人力财力的浪费,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灰河乡 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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