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4日傍晚,郊区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建华窑厂附近山上浓烟滚滚,有失火的迹象,民警立刻前往进行排查。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失火地点为一间即将拆迁的房屋,旁边有大片树林,一旦火势蔓延可能造成大片林木被焚毁。出警民警、辅警立即以火源为中心,拿起现场的简易救火工具,在着火地区四周用泼水、扑打、隔离等方式控制火源,防止火势进一步蔓延。经过民警以及现场参加救火人员的不懈努力,火势得到了控制。几分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终于将大火扑灭。
民警在现场排查中得知,着火房屋系一个体旧货回收户舒某买下的待拆迁平房,他在房屋内抽烟时将烟头丢在了木材上导致失火。该房屋由于拆迁只剩下少量可燃物,没有遭受严重损失。3月20日,郊区派出所民警对舒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违法行为人舒某在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