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春节来临之际,郊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与灰河司法所所长走访慰问了马洼村困难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李某,男,因盗窃罪于2012年被裁定监外执行后,在灰河司法所的管辖范围内接受社区矫正。因患有严重的脑淤血,无法劳动,生活困难。由于长期在家休养,只能依靠父母的照顾,李某思想包袱较大,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收到郊区司法局送去的慰问金,李某很是惊讶。他表示非常感谢,感谢政府没有歧视他们,决心好好改造自己,早日重新做人,不辜负司法干部的一番心血。
通过此次慰问,社区服刑人员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减少了对社会的抵触情绪,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其悔过自新、自觉接受改造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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